案例简介:

张先生2018年购买健康保险时,未如实告知自身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病史。2020年,张先生因心脏病住院治疗并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发现其未如实告知,决定不予理赔,并宣布保险合同无效。

风险分析:

保费损失风险:若因故意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合同解除,保险公司可能不退还已交保费;若因重大过失未告知,可能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。张先生的情况若被认定为故意隐瞒,可能面临保费损失。
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
如实填写健康告知:投保人要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卷,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自己或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、疾病史等信息,遵循“有限告知”原则,已知的异常情况必须披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