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情况
李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,打算购买一份重疾险。当时李女士工作繁忙,就让朋友帮忙在投保单上代签了自己的名字。两年后,李女士不幸确诊患上了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,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。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材料时,发现投保单上并非李女士本人签名,以保险合同效力存在瑕疵为由,拒绝了李女士的理赔申请。李女士认为自己已经按时缴纳保费,保险公司理应赔偿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。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案件情况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声明:本站原创文章文字版权归本站所有,转载务必注明作者和出处;本站转载文章仅仅代表原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,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