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简介:
张先生身故未指定受益人,理赔金由现任妻子领取。前妻子女起诉要求平分,法院判决40%归前妻子女(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)。
风险分析:
消费者忽视婚姻变动后受益人更新;保险公司不审核法定受益人关系。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投保后立即书面指定受益人及比例;
离异/再婚时办理受益人变更公证
案例简介:
张先生身故未指定受益人,理赔金由现任妻子领取。前妻子女起诉要求平分,法院判决40%归前妻子女(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)。
风险分析:
消费者忽视婚姻变动后受益人更新;保险公司不审核法定受益人关系。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投保后立即书面指定受益人及比例;
离异/再婚时办理受益人变更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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