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简介:

张先生身故未指定受益人,理赔金由现任妻子领取。前妻子女起诉要求平分,法院判决40%归前妻子女(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)。 

风险分析:

消费者忽视婚姻变动后受益人更新;保险公司不审核法定受益人关系。 
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
投保后立即书面指定受益人及比例; 

离异/再婚时办理受益人变更公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