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简介:

林先生在投保寿险后一年内,因工作压力大患上抑郁症,最终自杀身亡。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以自杀发生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(自杀免责期)为由拒绝赔付。

风险分析:

寿险合同通常有自杀免责期,在免责期内自杀,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。
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:

1.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自杀免责条款。

2. 关注自身心理健康,有心理问题及时寻求帮助。